丝瓜榴莲秋葵榴莲菠萝_2024年嫩叶草旧直接进入_未满十八勿进3000在线观看

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示范建设项目学校
国家重点普通中等专业学校
四川省三名工程四星建设学校
首页 学校概况 党建园地 廉政前沿 校园动态 教育教学 社会培训 德育纵横 数字校园 招生就业 公开公示 三名工程 实训基地
顶部
  • 廉政前沿
  • 纪法课堂 | 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中央八项规定 中共中央政治局2012年12月4日召开会议,审议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 一、中央政治局全体同志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 二、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以中央名义召开的各类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未经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提高会议
    20
    2025-03-26
    当好家风建设的“领头人”
    前不久,《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抓好家风,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承和弘扬革命前辈的红色家风,做家风建设的表率,严格要求亲属子女,过好亲情关。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风连着党风政风,关乎国风国运。党员干部应争当家风建设的“领头人”,重视家风、建设家风、传承家风,以好家风涵养好作风。 家风正则民风淳,民风淳则社稷安。对党员干部而言,家风不仅是家事、私事,也是工作作风的重要体现。重视家风建设,有助于从家庭根源上,筑牢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
    9
    2025-03-21
    党纪学习教育:违背公序良俗行为的处分规定
    《条例》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相应处分。 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是党员的基本义务。党员的党性修养和道德水准对社会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特别是党员在公共场所的言行,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对党员以及党组织的评价。因此,有必要对党员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的不当行为进行纪律约束,维护党的形象。 公序良俗,是指维护国家和社会正常
    9
    2025-03-20
    审而后发 犹未为晚
    凡事先作谋划,三思而后行,貌似慢、实则快。《北史》有云:“审而后发,犹未为晚。”意思是说:仔细瞄准了,再把箭射出去,这样虽多费点时间,也不算迟误。射箭如此,做事同理:在付诸行动之前,要审慎思考,反复分析利弊、权衡得失、研判形势,这样有助于作出正确的决策,更稳更快地走向成功。 “审而后发”是筹谋在前、周密准备,然后有的放矢、分步实施。唐代陈子昂《谏灵驾入京书》提出,先谋后事者逸,先事后谋者失。就是在说,事前做充分思考和准备的人,实施起来会相对轻松,更容易取得成功;而盲目行动,先干后想,没有计划的人,往往会失败
    18
    2025-03-20
    警示教育当“看客” 人生路上蹈“覆辙”
    13
    2025-03-13
    纪法小课丨干扰巡视巡察,严肃处理!
    14
    2025-03-13
    纪法小课丨收了这张卡,你就违纪了!
    9
    2025-03-04
    忏悔实录丨王顺民:我把项目当成人情往来,把“感谢费”视为劳动报酬
    01-说悔 02-书悔 基本情况 王顺民,男,1976年1月生,曾任甘孜州九龙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局长、县扶贫开发局局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县乡村振兴局局长,稻城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等职。 2023年3月,接受甘孜州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3年7月,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3年9月,因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案情介绍 王顺民27岁便走上了正科级领导岗位。工作能力强、为人耿
    18
    2025-03-03
    以案为镜丨被“回扣”病毒撂倒的疾控中心主任
    【案卷】 胡启源,男,汉族,1972年1月生,四川雅安人。1992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雅安市名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2024年3月,胡启源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雅安市名山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4年6月,胡启源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24年8月,胡启源因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案探】 “我让神圣的白大褂染上了墨,辱没了曾经‘抗疫先锋’的光荣称号,失去了继续做一名白衣战士的资格。”在担任雅安市名山区疾病
    10
    2025-03-03
    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组织监督
    23
    2025-02-21
    持续净化教书育人环境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教育作为国之大计、党之大计,作出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的重大决策,推动新时代教育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格局性变化。高等教育肩负着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职责使命,承担着加快建设教育强国的时代重任,具有特殊重要性。高校纪检监察机构要找准自身职责定位,准确把握高等教育、管党治校的内在规律,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实际行动为教育强国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要牢牢把握教育的政治属性、人民属性、战略属性,确保党的教育方针
    14
    2025-02-21
    党纪学习教育丨工作失职的情形和处分规定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工作失职行为列出负面清单,作出处分规定。 1.对上级决策部署落实不力 《条例》规定,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贯彻执行、检查督促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给予相应处分。 党员、干部在各自岗位上尽职尽责,是自己的本分。但在实际中,有的党员、干部对本职工作不上心、不尽心,对于本地区本单位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抓得不紧不实,得过且过,抛荒了自己的“责任田”。类似问题尽管存在于少数党员、干部身上,但会贻误党的事业,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损失。党员、干部应当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职尽责,把对党忠诚体现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实效上。 2.“新官不理旧账” 《条例》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消极回避、推卸责任,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 这一规定的相关情形是对“新官不理旧账”的法规化表述。“新官不理旧账”是形象的说法,表面看起来是“旧账”,实际上接手它、解决它本身就是新任党员领导干部的职责。 实践中,有的党员领导干部以岗位调整为借口,对一些历史欠账、遗留问题,选择视而不见、久拖不决甚至“击鼓传花”,这本质上是回避矛盾、不负责任。新上任的党员领导干部,不仅要接过权力,更要接下责任,一任接着一任干,以事不避难的态度解决“旧账”、及时止损,将解决以往矛盾问题转变为未来发展动力,在解决“旧账”中建立“新功”。 3.不敢斗争、临阵退缩 《条例》规定,工作中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相应处分。 本条是此次修订新增的内容。执纪监督中发现,有的党员、干部满足于做太平官、作“躺平”状,遇到矛盾绕道走、碰到难题往上交、面对危机向后躲,与我们党敢于斗争的鲜明品格背道而驰。广大党员、干部面对矛盾应当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以知重负重、攻坚克难的实际行动,用斗争精神、担当作风,来诠释为党尽责、为民造福。
    31
    2024-07-03
    党纪学习教育 | 不报告、不如实报告工作情况,将受到相应处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四十条规定,在上级检查、视察工作或者向上级汇报、报告工作时,对应当报告的事项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在上级检查、视察工作或者向上级汇报、报告工作时纵容、唆使、暗示、强迫下级说假话、报假情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这里的“报告”,强调的是具体工作层面、工作内容上的报告。“上级”,既包括上级党委、政府等,也包括党委工作部门和政府部门等,不仅仅局限于上一级。“应当报告的事项”要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界定,有的是上级单位明确要求报告的事项,有的是上级没有明确要求,但根据自身工作职责应当报告的事项。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定,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如实向党反映和报告情况,反对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反对隐瞒实情、报喜不报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名义纵容、唆使、暗示或强迫下级说假话。实践中,有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为了谋取上级的肯定和赞许,上报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有的为了掩饰发生的问题、粉饰太平,隐瞒真实情况;有的为了应付检查,无中生有、移花接木。这些行为误导上级对实际情况的掌握,干扰上级作决策,给党和人民事业造成损失,必须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如果明知情况不实或有问题,不但不制止、不纠正、不如实报告,还要求下级说假话、报假情以掩盖问题、隐瞒实情,则要给予更重处分。
    26
    2024-07-03
    以案为镜丨他把学生“盘中餐”当作“摇钱树”
    【案卷】 万忠华,男,汉族,1967年8月生,四川成都人,1985年8月参加工作,199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双流建设职业技术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成都电子信息学校党委书记、校长。 2022年11月,万忠华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成都市双流区纪委纪律审查。 2023年7月,万忠华因涉嫌严重违法,接受成都市双流区监委监察调查。 2023年11月,万忠华因严重违纪违法,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24年5月,万忠华因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万元。 【案探】 为人师者,必先正其身,方能教书育人,此乃师德之本也。自古以来,“师德”被看作是教育的根本。作为传道者,唯有正心明道、修身正德,方能引导学生见贤思齐、向善向上。反之,则易损人害己、误人子弟。 “从被留置的那一刻起,我的人生即发生了质的变化,我惶恐不安,时常半夜从梦中惊醒,我忘了‘教书育人’的初心,忘了组织对我的培养,沉迷享受身边老板的追捧,才会落得今天这般境地……”对成都电子信息学校原党委书记、校长万忠华而言,为人师者却德不配位,最终自食恶果、悔之晚矣。 成都电子信息学校原党委书记、校长万忠华接受审查调查。 初为人师即立志走上高位 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作为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是首责,而万忠华却志不在此。 “我所在的学校偏远,人又少,当上老师后我就一心想走上更高的管理岗位,改变学校的现状。”1985年,万忠华到原双流县太平初级中学工作,却对工作环境很不满意,一心追求走上高位、“功成名就”。打拼了近20年后,万忠华终于从普通教师走上双流建设职业技术学校(以下简称建校)校长这一重要岗位。 “学校建设得好了,找我的人就多了起来,教师调动、学生读书、工程建设、项目采购、食堂承包,这些都是我说了算。”担任校长后,万忠华的权力观更加扭曲。加之缺乏对“一把手”的有效监管,万忠华开始肆无忌惮起来。 2010年,一名老师想从外地调到建校工作,经人介绍找到万忠华。万忠华利用手中权力,帮忙安排。随后,该名老师专门请万忠华吃饭,还准备了2000元红包。万忠华有过短暂犹豫,但最终还是在半推半就中收下了第一笔红包,这也是他贪腐之路的起点。 底线一旦突破,操守必然全失。越来越多的不法商人老板找到万忠华,意图在学校发展中分一杯羹。而万忠华总是来者不拒,从几百块感谢红包,到几千上万元好处费,万忠华收得是心安理得、惊喜万分。“我发现收了红包,也没人知道,这钱赚得太容易了。” 将学校当作捞钱的“自留地” 在建校当了10多年校长后,万忠华不再满足于现有岗位。怀揣着“快要退休,没有几年可以捞钱”的“紧迫感”,他开始想方设法到更大平台去“大展身手”。 2017年至2020年,每年春节前万忠华都会给时任双流区教育局局长李光纯(已另案处理)汇报工作,并趁机送上“过年费”,希望其将自己调到规模更大的学校。 万忠华的目的很快达成了。2019年,他被调至成都电子信息学校(以下简称成电校,属双流区管学校)担任校长。 更大的学校,意味着更多的资金与人员。万忠华手中权力更大,胆子也越来越大。万忠华将曾经在建校合作的商人老板一并带到了新学校,在学校食堂(超市)采购、学生军训、新生校服、工程建设、教学设备采购等项目中继续大搞权钱交易,朝着自己预定的目标,大步向“钱”,这些疯狂行径,弄得学校“乌烟瘴气”,严重损害着教师和学生的切身利益。 刚到成电校任职不久,该校师生家长突然发现,学校关于军训的要求变了――由以前的每年对新生进行军训,变成了每年各年级学生都要进行军训,任务量一下翻了三倍,学校在军训上的资金投入增加了三倍。看似是为了锻炼学生,殊不知,实际是万忠华与不良商人沆瀣一气、以权谋私。几年间,万忠华通过增加军训任务量,累计收受他人“好处费”84万余元。 成电校师生还发现,食堂饭菜质量明显下滑。“同样的饭菜,现在要比以前多花几块钱”“质量越来越差,特别难吃”“菜里面都没什么油水”……该校师生议论纷纷。究其原因,在于万忠华将学校食堂承包给不良商人,以获得丰厚“回报”。食堂承包商为了赚取利润,不断在食堂饭菜上压缩成本。 与此同时,原本应该用在提升办学条件上的专项建设维护资金,也成了万忠华和不良商人眼中的“唐僧肉”。近几年,成电校一直不停施工,校门口的花台建了又拆、拆了又建,建筑外墙粉刷了一遍又一遍。对万忠华而言,既让学校有了新气象,又让老板有了工程量,自己拿到丰厚“回扣”,可谓“一
    27
    2024-07-03
    党纪学习教育丨违背公序良俗行为的处分规定
    《条例》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相应处分。 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是党员的基本义务。党员的党性修养和道德水准对社会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特别是党员在公共场所的言行,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对党员以及党组织的评价。因此,有必要对党员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的不当行为进行纪律约束,维护党的形象。 公序良俗,是指维护国家和社会正常健康发展的秩序和道德,整体体现一个社会的一般利益和一般道德观念,对社会公众的行为具有一定的约束作用。 公共场所,是相对于特定的私人场所而言的,是指公共的、社会的、不特定人员可以自由进出的场所,用以满足社会公众工作、学习、娱乐等需要或者社会需求。网络空间可以被视作一种特殊的公共场所。网络作为人际交往的重要媒介,已经成为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公众之间交流、接收信息的重要场所,同样具有公共属性。 这里的“造成不良影响”,一般是指由于行为人在公共场所的不当行为,引起广大群众或者社会舆论负面反映,给行为人自身名誉、行为人所在的党组织和单位造成了不好的影响,损害了党的形象。 执纪监督中发现,有的党员不注重党员身份和形象,在公共场所言行失德失范,引发社会舆论广泛关注和群众强烈不满;有的在微信群转发不雅图片、视频,成为“热点新闻”;有的公开发布崇洋媚外、炫富斗阔、铺张浪费等网络信息,引发舆论炒作等。党员、干部如果存在这些行为,会带来不良示范效应,损害党的形象,应当用严格的纪律加以规制。党员、干部在社会交往中应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时常自省自警、修身律己,自觉树立良好作风,带头维护公序良俗。 党员在公共场所的不当行为,如果社会危害性较小,并且未造成不良影响,一般可通过社会舆论和道德的力量来调整;如果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或者侵犯他人权利,国家法律已将其作为违法犯罪行为规定了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党组织可适用总则中纪法衔接条款处理;如果相关行为虽未构成违法犯罪,但造成不良影响,则应依据本条进行处分。 此外,《条例》还在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了生活纪律的兜底条款,明确有其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行为的,给予相应处分。
    22
    2024-06-28
    涵养新时代共产党人的良好家风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清白做人、勤俭齐家、干净做事、廉洁从政,管好自己和家人,涵养新时代共产党人的良好家风。”这一重要论述深刻阐释了新时代加强家风建设的重要意义,赋予家风建设以新的时代内涵,为涵养新时代共产党人良好家风提供了根本遵循。 一、深刻认识新时代涵养共产党人良好家风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 家风是社会风气的重要组成部分。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家风好,子女教育得好,社会风气好才有基础。家风是社会风气的重要组成部分,良好的家风能够引领人向上向善,不良的家风不仅殃及子孙,也会败坏社会风气。习近平总书记十分重视培育良好家风,深刻指出“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广大家庭要重言传、重身教,教知识、育品德。习近平总书记不仅重视培育良好家风,还要求领导干部要带头抓好家风、弘扬优良家风。领导干部的家风不仅关系到自己的家庭,而且关系到党风政风和社风。 家风败坏是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重要原因。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查处的腐败案件,其中很多都存在通过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等经商办企业,制造寻租空间、进行利益输送、贪赃枉法等问题,搞“一家两制”。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不仅体现自身的道德境界,也直接影响着家庭其他成员,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家风家貌。习近平总书记在担任领导干部后,多次强调:“今后凡是打着我的亲朋好友旗号来找你们办事的,做法就两条,一是坚决让他办不成,二是及时报告。”这种廉洁自律、克己奉公的优良作风正是源于好家风的传承。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做到廉以修身、廉以持家,培育良好家风,教育督促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走正道,切实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造福人民。 家风建设是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把家风建设作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重要内容,弘扬真善美、抑制假恶丑,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社会氛围,推动社会风气明显好转。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承和弘扬革命前辈的红色家风,向焦裕禄、谷文昌、杨善洲等同志学习,做家风建设的表率,把修身、齐家落到实处。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不仅明确阐释了新时代涵养共产党人良好家风的重要意义,也深刻回答了新时代家风建设的根本问题,更提出了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涵养良好家风的实践要求。 二、中华优秀传统家风是涵养新时代共产党人良好家风的精神养分 中华民族历来重视家风建设,注重家风传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尊老爱幼、妻贤夫安,母慈子孝、兄友弟恭,耕读传家、勤俭持家,知书达礼、遵纪守法,家和万事兴等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铭记在中国人的心灵中,融入中国人的血脉中,是支撑中华民族生生不息、薪火相传的重要精神力量,是家庭文明建设的宝贵精神财富。”中华民族5000多年绵延不断的文明历史蕴含着丰富的家风文化,为涵养新时代共产党人的良好家风提供了文化沃土和资源宝库。 崇德向善,修身正己。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每个人的生活都是由一件件小事组成的,养小德才能成大德”,要“用优秀传统文化正心明德”。中华优秀传统家风历来重视教导子女崇德向善,修身正己。从《周易》中的“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到《礼记?大学》所言“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再到诸葛亮在《诫子书》对后代的告诫“夫君子之行,静以修身,俭以养德”。可见,中国传统社会有着重德教、重修身的优良传统,中国古人更是提出了许多具体的修身方法。 勤俭持家,睦亲齐家。勤俭是我们的传家宝,什么时候都不能丢掉。要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勤俭是关乎个人成长、家庭兴旺和社会兴衰的关键。《朱子家训》强调:“一粥一饭,当思来处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在传统社会中也十分重视家庭、家族内部成员之间的和睦亲厚、互助共济。从《礼记?礼运》中的“讲信修睦,谓之人利;争夺相杀,谓之人患”,到《朱子语类》中言“只孝弟是行仁之本,义礼智之本皆在此”。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要积极传播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传递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观念,倡导忠诚、责任、亲情、学习、公益的理念”,以此培育为家庭谋幸福、为他人送温暖、为社会作贡献的文明风尚。 忠孝廉悌,心怀家国。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中国人自古以来就具有家国情怀,国是第一位的,没有国就没有家,没有国家的统一强盛就没有家庭的美满和个人的幸福。”中华优秀传统家风尤重强调培养子孙后代的家国情怀和责任担当。《朱子家训》中曾言:“读书
    5
    2024-06-25
    党纪学习教育丨对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行为的纪律规定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生活奢靡、铺张浪费、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节俭朴素,力戒奢靡,是我们党的传家宝,共产党员要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坚决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要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 党章明确规定,党员有“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义务,要“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第三条规定:“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然而,一些党员、干部奢靡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时有发生。有的认为这些是个人私事,不会触及党的纪律要求。实际上,党员、干部的生活作风和生活情趣,不仅关系着本人的品格和形象,更关系到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对大众生活情趣的培养、对社会风气的形成,具有很强的示范、引导和促进作用。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仅要体现在工作和学习中,也要体现在日常生活中。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到小事小节中有党性、有原则、有人格,带头营造和维护社会新风尚,塑造党员队伍良好形象。
    17
    2024-06-21
    党纪学习教育丨生活纪律是什么,违反生活纪律的行为有哪些
    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其本质要求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 党章规定,党员必须履行“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义务;党员不仅在生产、工作和学习上,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方面也应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这就要求每一名党员在生活中必须严以修身、严以律己,坚决反对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反对一切庸俗、落后、腐化和违背党的理想信念宗旨的行为,自觉遵守家庭美德和社会的公序良俗等生活纪律。党员如果存在违反生活纪律的行为,会带来不良示范效应,损害党的形象,应当用严格的纪律加以规制。 生活纪律涉及党员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各个方面。《条例》第十一章规定的违纪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类:奢靡享乐、追求低级趣味;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违背公序良俗等。新修订的《条例》增写生活中铺张浪费造成不良影响行为的处分规定,与时俱进对党员网络言行进行规范和约束。 值得留意的是生活纪律的兜底条款。如果其他条款没有规定,但该行为严重违反社会公德或者家庭美德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则适用生活纪律兜底条款追究党纪责任。
    16
    2024-06-21
    党纪学习教育丨这些行为漠视群众利益,将受相应处分
    《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百二十七条对漠视群众利益行为列出负面清单,作出处分规定。 (一)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依照政策或者有关规定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庸懒无为、效率低下,造成不良影响。《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项对此作出规定。一些党员、干部不把群众利益当回事,任凭办事群众干着急,自己却无动于衷。比如,有的办事效率低下,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按政策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让群众经常跑,耗费很长时间;有的作风松垮,庸懒拖拉,群众推一下,才会动一下,耽误群众生产、生活等。党员、干部要时刻把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群众的事只要是符合政策或者规定的,就应当及时解决,不得拖延。   “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主要包括企业改制、土地征用、城镇拆迁、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群体性问题。现实中,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有的是缺乏政策依据,或者是政策规定不允许,如果属于此类问题而没有解决的,不以违纪行为论处。 (二)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损害党群、干群关系。《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二项对此作出规定。执纪监督中发现,有的党员、干部对群众诉求不上心、不尽力,遇到事情绕着走,遇到责任就撇清,虚与应付,群众对此十分反感。党员、干部办理涉及群众事项时要多一些换位思考,设身处地,把群众利益真正放在心上,认真对待群众诉求,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 (三)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三项对此作出规定。执纪监督中发现,有的党员、干部以“官老爷”自居,面对群众居高临下,门难进、脸难看;有的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对待群众口大气粗、颐指气使等。这些行为表面上看是工作态度问题,实质上是官僚作风、特权思想的表现。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切实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自己的本职工作中,耐心细致、用心用情做好服务群众的各项工作。 (四)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第四项对此作出规定。执纪监督中发现,有的党员、干部对上谎报业绩,或者掩盖工作中的错误和失误,有的逃避群众监督,在村级事务管理中伪造、变造财务会计资料等,使群众利益受到损害。党员、干部在群众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以实实在在的业绩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利益,无论出于何种动机,都不允许搞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 本行为与第六十一条、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有如下区别:本行为适用于处理与群众的关系过程中,损害的是群众利益而不是其他利益;第六十一条要求客观上存在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工作要求,应当向组织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本行为不要求必须存在此类请示报告事项;第一百四十条的行为必须发生在上级检查、视察工作期间或者向上级汇报、报告工作期间,本行为没有这样的限制。 (五)遇危不救。《条例》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遇到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能救而不救,情节较重的,给予相应处分。党员、干部在遇到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如果具备施救或者提供帮助的能力和条件,决不能临危退缩,也不能视而不见,而应当在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尽心尽力、想方设法,保护国家财产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受损害。 违反本条的行为主要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既适用于党员,也适用于党组织。如果是具有特定身份、特定职责、特定义务的党员、干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能救而不救,违反有关法律规定的,则可能涉嫌失职、渎职违法犯罪,需要适用《条例》总则第四章中的纪法衔接条款处理。
    11
    2024-06-13
    释纪明法:如何界定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升学宴
    22
    2024-06-13
    书记信箱          校长信箱 Copyright? 2024 广元市利州中等专业学校 版权所有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上西坝天后路113号 邮编:628017 电话:0839-3604791 网站维护:利州中专信息中心 联系人:唐老师 QQ:1406554536 技术支持:成都卡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蜀ICP备19022898号 川公网安备 51080202000039号
    县级市| 临澧县| 久治县| 兰溪市| 勃利县| 图们市| 鄂温| 宜良县| 九龙坡区| 呼伦贝尔市|